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
为加快我省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工业信息安全指数评价试点工作成果,提升我省工业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和管理水平,我厅将开展年工业信息安全指数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指标
评价工作以工业领域设备联网情况、网络攻击情况、安全漏洞情况、风险隐患情况、政策环境情况、能力建设情况、宣贯培训情况、企业安全情况等工业信息安全关键影响因素为指标,结合我省实际,面向全省各地持续开展工业信息安全指数评价。
二、工作流程
(一)工作机制。省工信厅统筹推进评价工作的开展,每季度发布工业信息安全指数;各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根据工作要求按时报送信息,并结合指数结果开展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具体的指数评价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支撑。
(二)自评报送。每季度由各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组织梳理本地区工业信息安全工作情况,按要求填报《工业信息安全指数评价自评表》(见附件),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自评结果报送至邮箱jxgxwxxaqxtc
jxciit.gov.cn。(三)指数打分。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依据工业信息安全指数评价体系,整理汇聚各地上报信息,结合网络监测的相关数据资源,综合开展指数计算工作。
(四)报告发布。省工信厅每季度公布各地指数排名情况,同时选取典型地市开展指数深度剖析形成指数报告并公布。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接评价工作,按时报送工业信息安全指数自评表,持续改进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提升本地区安全防护水平。
联系人:信息安全协调处周铁东张玲-
附件:江西省工业信息安全指数自评表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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