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朱某某
活动轨迹的公告
年4月23日,樟树市疾控中心接到宜春市疾控中心转发安徽省泗县疾控中心协查函,函告1名核酸初筛结果异常者钱某某的同列车同车厢的密切接触者朱某某在我市辖区。目前,朱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其相关密切接触者已确定,并按要求落实了管控措施。
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该名密切接触者朱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4月20日,08:00——11:23乘坐列车G次、02车厢从合肥南站到樟树东站,11:40在樟树东站采样点做核酸,后乘坐出租车于12:05回到香格里拉A区的住处,14:30左右乘坐出租车到三皇里密室逃脱店里,15点多骑电动车回到香格里拉A区的住处,之后一直在住处未外出,直到19:30左右打的到汉庭酒店隔离点隔离。
4月21日——23日,一直在汉庭酒店隔离点隔离。
与该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立即做好自身及家人的防护,减少外出,并配合相关部门接受相应管控措施。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要立即拨打,由医院就诊。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樟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4月23日
年4月23日11时县疾控中心收到吉安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南昌市东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函告我辖区游某某为南昌市初筛阳性人员胡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游某某的行程轨迹公告如下:
4月18日14:47医院南门汽车通道口与初筛阳性人员胡某面对面交谈,二人均未规范佩戴口罩。15:00医院院内小车处收拾行李,并将车钥匙交给罗某某。15:30在医院门口乘坐的士返回峡江。17:30左右在峡江县高速路口疫情防控卡点处下车,登记信息后19:45转运到隔离点隔离。
4月19日在隔离点进行双人双采核酸阴性后解除隔离。18:00由丈夫骑摩托车接走,18:30回到家中无外出。
4月20日、21日在家无外出。
4月22日早餐后,7:30步行外出务农,12:00回家吃饭,14:30再次步行外出务农,18:00左右到菜园种菜,19:00左右回到家中无外出。
4月23日11:30接到峡江县疾控中心电话告知在原地等待,不得外出。
请与游某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措施下前往当地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减少外出。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要立即拨打急救电话,由医院就诊。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吉安市峡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年4月24日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樟树发布、峡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编辑:徐麟复审:邱辉强审签:刘勇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