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江西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如果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赔偿项目都是工伤保险基金理赔。除工伤医疗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由用人单位理赔。
有很大一部分情况,是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那么这种情况下,需要赔偿哪些项目呢?
1、医疗费
2、伙食补助费
3、交通费
4、住院伙食费
5、康复治疗费
6、护理费
7、辅助器具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9、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
五级20个月、六级17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7个月、十级4个月的本人工资。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32个月、六级28个月、七级25个月、八级21个月、九级17个月、十级13个月的本人工资。
丧葬补助金
1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申请工伤的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祝平律师,中共党员,上饶地区执业律师,主要从事婚姻家事、债务纠纷,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民商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