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记者杨静报道: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乡村振兴中的“防线”作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2月2日,省司法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的若干措施》,从加强能力建设、健全管理制度、提高保障水平三个方面提出十条措施,让人民调解员队伍“有钱办事、有人办事、有章理事”。
人民调解员肩负着化解矛盾、宣传法治、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职责使命,其能力水平决定着矛盾纠纷化解的效果。措施要求,构建以省级示范培训为引领、设区市骨干培训为支撑、县级常规培训为主体的人民调解员培训体系,实现培训全覆盖;建立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定期发布机制,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整体提升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总结推广“金牌调解”“老师傅”“打铁佬”“敲门嫂”等成功经验做法,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每年培育发展一批“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个人调解工作室。
针对一直以来人民调解员队伍欠稳定、力量欠匹配、保障欠到位等瓶颈问题,措施全新推出履职评价机制。由人民调解协会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履职考评,对绩效考核进行系数打分,对年度目标实行浮动考核,完善激励、退出机制;对人民调解员进行等级评定,实现全省各级人民调解员均有相应等次,全员颁发等级证书;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和评选表彰力度,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员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和使命感。
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需要人民调解员的无私奉献,也需要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有力保障。措施明确,完善“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制度,提高补助标准,扩大申领范围,简化申领和拨付程序,为人民调解员顺利开展工作提供有效经费保障;对因从事人民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落实医疗救助和抚恤政策,纳入紧急救助对象范围,为人民调解员解除后顾之忧;完善、优化人民调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让案件填报简易便捷、矛盾纠纷化解智能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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