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招录取7月8日开始江西晨报

昨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江西省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7月8日高考录取工作开始,江西省今年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文史、理工类高考总分相同投档按不同单科顺序排定名次江西省今年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军事(武警)类、国家专项本科(不含需政审面试的高校)、第一批本科(含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第二批本科,提前批直招士官高职(专科)、高职(专科);艺术类,提前批本科认可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且实行平行志愿的外省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七个专业组(以下简称“七个专业组”)的外省院校、第二批本科艺术类A段(主要指省内公办本科高校)、B段(省内外认可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除列入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外的省内外高职(专科)院校;体育类,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高职(专科);三校生,文理类本科、高职(专科)。其中,文史、理工类高考总分相同考生投档顺序为:对总分相同考生采取文史类、理工类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定名次,作为投档的先后顺序。但此排序不作为录取的先后依据,录取时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1.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高职/专科排序时为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文科综合。2.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高职/专科排序时为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理科综合。只有总分相同且单科分数都相同时,才视为相同名次;否则总分相同名次并不相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后,高校获得投档考生的志愿信息时,只显示考生本批次填报并投档的高校志愿,不显示考生填报的其余平行志愿高校名称、顺序。提前批本科先投档实行梯度志愿高校再投档实行平行志愿高校提前批本科,先投档实行梯度志愿高校,再投档实行平行志愿高校。对认可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七个专业组实行平行志愿。各高校除可在招生章程或江西省编印的招生计划专刊中对体检提出具体明确要求外,不得另行提出文化、专业总分及单科成绩等其他限制性录取要求。各高校制定的招生章程录取规则可适用于投档后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体育类,在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计划执行数1:1的比例投档。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排序;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按考生文化成绩排位排序(执行理工类排序规则)。对缺额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未录取考生均有资格填报平行志愿不补充投档,对缺额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都是平行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凡未录取的考生均有资格填报。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原填志愿均无效(含平行志愿和梯度志愿),只对填报该校征集志愿的考生进行投档,如有仍不满额的高校,立即对填报该校征集志愿的考生,在同批次文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逐分下降投档。艺术、体育类专业,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不降低初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专业合格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梯度志愿投档文化控制分数线上投档录取未满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文史类、理工类,在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高校确定的招生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梯度志愿可以进行后续投档,在文化控制分数线上投档录取未满的,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模拟投档在平行志愿投档本科批次实行三次模拟投档据悉,在平行志愿投档本科批次,实行三次模拟投档。第一次测算按各高校原始计划的%和%进行,后两次测算均按高校上传的投档比例进行。各高校在每次下载测算数据2小时内反馈下次测算投档比例和计划增加数,当次未上传投档比例的高校均按前一次比例进行,省内院校均按计划的%进行测算。正式投档后,有关高校须及时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条件的出档考生能够录取。高校对出档考生除因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或身体条件受限等因素外不得退档。录取自主招生考生不得占用统招计划。在第一批本科正式投档前,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最终确定的高校模拟投档线和具有相关资格考生优惠分值,将填报有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等)志愿的考生电子档案投给有关高校,在第一批本科正式投档前完成录取;在第二批本科正式投档前,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将获得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档案投给有关高校,由高校与第二批本科统招考生同时录取。高招录取今年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记者了解到,江西省今年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高校可通过网络院校端下载阅读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决定录取与否,形成录取新生名单。江西省高招录取工作将实行“学校负责、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批次依次进行。记者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获悉,考生填报的志愿是考生诚信的体现,是考生、高校、招生考试机构三方的电子“契约”与协议,是招生考试机构投档、高校录取的依据。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以“自愿放弃”为由要求退档。招生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高校进行网上录取以考生电子信息为依据考生的报考信息(包括考生成绩、报考志愿、体检表和军检结果等)均电子化,高校进行网上录取时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信息为依据。考生被录取后,其高考成绩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给高校的录取新生名册上打印的成绩为准,考生答卷不装入档案袋。考生纸质档案由考生所在县(区)招考办保管,已录取的考生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在所在县(区)招考办领取纸质档案并在录取高校报到时自行上交高校有关部门。新生录取通知书中设置“新生电子照片”栏防范冒名顶替报到所有在赣招生高校应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并加盖高校公章,直接寄给被录取考生。在赣招生外省高校和本省公办本科高校使用本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为有效防范高校录取新生后的冒名顶替报到现象,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中设置“新生电子照片”栏,“新生电子照片”由高校从录取新生电子档案中下载。江西省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不组织补录。省内外高校须尽早安排新生报到时间,以便对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作退录处理,确保江西省上报教育部的数据准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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