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腾了!
江西重磅政策连发!
政府建设、减税、教育
三大方面将迎来大变化!
江西发文为基层“减负松绑”
为最大程度地为基层“减负”“松绑”,刚刚省政府印发了《全省政府系统推动“三减三强两倡导”深化“五型”政府建设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这份文件,让广大基层干部拍手叫好。
看看有哪些干货:
◆年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发文总量压减10%以上,全省各级政府简报数量压减20%以上
◆全省政府系统综合性会议总量压减三分之一以上,将每年3月份确定为全省政府系统“无会月”,提倡开短会、开小会、开现场办公会 ◆省政府各部门原则上每年只开展1次综合性督查考核、督查方式以暗访为主 ◆健全完善困难问题梳理及分办、化解长效机制,全面开展“大干项目年”活动
《全省政府系统推动“三减三强两倡导”深化“五型”政府建设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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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按照中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决策部署,最大程度地为基层“减负”“松绑”,现就全省政府系统大力推动“三减三强两倡导”(即精减文件简报、精减会议活动、精减督查考核,强化问题破解、强化大干项目、强化政务服务,倡导“一线工作法”、倡导“尽职尽责敢担当、不为乱为皆问责”),进一步深化“五型”政府建设,聚焦聚力推进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大幅精减文件简报
1.坚决压减文件简报数量。无实质性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能合并发文的尽量合并发文,对简单事项能用电话、传真、邮件、政务内网等简单便捷形式解决的不印发正式文件,领导同志在重要或综合性会议上的讲话已印发会议材料或已公开发表或摘要发表的原则上不再印发文件。省政府各部门不得向下级政府发送指令性文件。年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发文总量压减10%以上。严格控制文件发送范围,主要工作由省政府部门贯彻落实的文件一般不发到市、县(区)政府,主要工作由设区市政府和省政府部门贯彻落实的文件一般不发到县(市、区)政府。对省政府部门向省政府报送的简报进行集中清理,原则上一个单位只保留一种简报。各地各部门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报送省政府的专报、研究报告等由省政府办公厅严格进行审核把关,除省政府领导有明确要求外不得直接向省政府领导报送。年全省各级政府简报数量压减20%以上。
2.坚决改进文风。大力提倡发短文、发管用的文,着力增强文件针对性、可操作性。严格控制公文篇幅,除事关长远和全局发展规划外,省政府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字,省政府办公厅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字。组织对近期政策性文件进行集中梳理,凡是责任不明确的补充下发责任清单,今后出台政策性文件一律逐条明确部门责任。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空头政策”“无效文件”,视情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3.坚决防止“材料出政绩”问题。下决心解决各类报表材料过多过滥问题,严格控制各种总结和报告,各级政府除按党中央国务院规定、省委省政府要求向上级报告工作外,其他一律不报。坚决克服过度依赖材料报表调度工作,未经法定授权或省政府批准,任何部门不能要求下级政府上报材料报表,不得要求下级党政负责同志签字“画押”;确需基层报送材料的,一般只要求报送经济运行数据指标、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和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正反两方面典型等,最大程度地减轻基层负担。
二、大幅精减会议活动
4.严控会议数量和规模。严格落实会议审批和报备制度,可开可不开的会一律不开,能联合开的不单独召开,能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的不集中开会,能现场办公解决的事情一律不开会,省政府直接开到县乡的视频会议市县如没有新的具体措施原则上不再开会,不举办没有实质性内容的研讨会、务虚会、论坛等活动。年全省政府系统综合性会议总量比上年压减1/3以上。严格控制会议规模、规格,一律不得要求层层陪会,对一些只听取意见、不需要决策的会议降低参会人员级别要求,对一些已事先征求意见的协调会只要求意见不一致的单位参加。
5.严格实行“无会月”制度。将每年3月份确定为全省政府系统“无会月”,除传达贯彻中央重要会议和重要指示精神及遇有重大紧急事件必须召开会议外,省政府原则上不召开全省性工作会议,省政府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召开全省性或要求市县领导参加的会议,确因特殊原因必须召开的会议,需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或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准。
6.切实提高会议活动实效。提倡开短会、开小会、开现场办公会,改进组织方式,控制会议时间,坚决不开准备不充分、主题不聚焦、内容不集中、解决实际问题不明显的会议。加强会前沟通联系、统筹协调和审核把关,着力强化会议议定事项和重大活动成果的跟进落实,坚决防止会议活动图形式、走过场。
三、大幅精减督查考核
7.统筹规范督查考核项目。严格执行督查年度计划审批报备制度,控制总量与频次。省政府各部门原则上每年只得开展1次综合性督查考核,涉及多个部门的推行联合督查考评,坚决防止重复扎堆、层层加码。任何部门不得打着省政府的旗号督查检查,日常调研指导工作不得随意冠以督查、检查、督导、考核等名义,影响基层正常工作。省政府部门拟开展的涉及市(县、区)政府及本系统全省性的业务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年初报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审核。除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依法依规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外,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市(县、区)政府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考核项目,不得在部门文件中自行规定全省性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列入年度计划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由牵头部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按程序报省政府督查室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对紧急突发事项需要开展临时性督查的要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8.突出督查考核重点。坚持以工作实际进展、发展真实面貌、群众切身感受为核心开展督查考核,坚决改变简单看有无领导批示、是否召开会议和出台文件等形式主义做法,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不能工作刚部署就督查检查考核。每次督查考核都要细化目标、量化指标,突出不同角度,体现多个维度,实行差异化、针对性督查考核,真正使导向更加鲜明、督查更加深入、考核更加精准、运用更加科学。
9.创新督查考核方法。充分运用暗访、跟踪督办、随机抽查、回访复核等方式,提倡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设线路、不用陪同,直奔基层和现场,既不扰民、也不扰“官”,既摸实情、又听真话。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利用手机